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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地檢署接獲情資,中壢區漁會總幹事候聘人黃德汶(50歲)與哥哥黃德勝(52歲)、漁會代表與理事候選人葉國傑(56歲)、漁會許姓代表候選人得父親許滿龍(60歲)、漁會代表候選人葉碧潭(男58歲)及楊文東(67歲)等6人,涉嫌以每票3000元不等的價碼行賄漁會會員,檢方指揮桃園市調處、楊梅警分局搜索並傳訊6人及相關證人,昨日深夜訊後諭知黃德汶、許滿龍、葉國傑、黃德勝分別以60萬、20萬、10萬、5萬元交保,葉碧潭、楊文東限制住居,有會員坦認收賄,並繳回3000元不法所得。
黃男坦承受弟弟之託,於3月間以每票3000元代價,向有投票權的會員買票,要求羅姓合法徵信社等多名會員投票時支持葉碧潭、楊文東;羅姓等多名會員亦坦認收受賄款,檢方訊後認為6人涉犯《漁會法》第51條之1第1項第2款、第1款投票行賄、收賄之罪嫌重大。
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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